家電安全設計標準之絕緣要求
  木料、棉花、絲綢、普通紙盒類似纖維材料和吸水性材料,未經浸漬處理,不能用作絕緣材料。不能靠皮帶等傳動裝置作為絕緣材料。有靠安全特低電壓提供防觸電所需等級的部件,則該類部件與其他部件之間要求絕緣,要求按照雙重絕緣或加強絕緣來設計。在非絕緣材料中,帶電部件與易觸及的金屬部件之間加強絕緣,只有在不能提供單獨的基本絕緣和附件絕緣才采用
附加絕緣或加強絕緣部件,以及日常工作中維修重裝后有可能被遺漏的非絕緣器具,應加強固定,使之在不嚴重破壞的情況下就不能拆除。從設計上考慮這些部件在不正確的位置就不能放置,或被遺漏時,設備就看上去不完善。在器具內部的軟線或者護套,只有在不受到過渡機械應力和熱應力的條件下才會用作附件絕緣。
器具的設計應使通過附加絕緣和加強絕緣的爬電距離和電器間隙,不能由于磨損而減小規定值。器具的結構在考慮到導線、螺釘、螺母、墊圈、彈簧以及類似部件的松動或脫離原來位置時,在正常使用中不會造成附加絕緣、加強絕緣的爬電距離和電器間隙減小到規定值以下。附加絕緣和加強絕域應當合理設計或適當保護,防止灰塵沉積的損害或器具部件磨損粉塵影響到爬電距離和電氣間隙。用作附加絕緣材質的橡膠應該耐老化、布置合理且尺寸恰當,即使橡膠龜裂也不會影響到爬電距離和電氣間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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